依據:中醫藥發展法第7條第1項第1款及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有關旨揭計畫之申請作業須知,請至本部官方網站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11日下午5時止(以本部收文為憑)。 三、申請方式:請申請單位將申請計畫書一式8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時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