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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5-03-03
  • 更新時間:106-02-2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衛部中字第104160988號 附件:如文 修正「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中藥材飲片之標籤或包裝應標示事項處理原則」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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