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課及報名資訊】
一、辦理目的
衛生福利部為推動民俗調理專業訓練課程標準化、發展多元特色職能課程及技能規範,自109年度開始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建立民俗調理訓練課程查核機制計畫」,由計畫執行單位訂定申請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應注意事項,並於110年賡續辦理。以鼓勵相關團體辦理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進而建立標準化訓練課程並確保團體辦訓品質,促進民俗調理產業健全發展。
二、辦訓單位
申請辦理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辦訓單位之類別包括:
- 全國性民俗調理相關工(公、協、學)會
- 各直轄市(縣市)民俗調理相關職業工會
- 經政府立案且章程中含民俗調理任務之團體
- 各大專院校
- 經政府立案之職業訓練中心
- 取得TTQS評核銅牌以上之團體
三、課程內容
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係指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民俗調理業各業別教育訓練制度相關課程,其中包含各業別共通之民俗調理業法規教育(法令訓練)、基礎生理與解剖學、基礎經絡理論(學科)、各業別基本手法、各業別全身手法與各業別從業實務(含顧客服務)等(專業課程)。
四、課程對象
課程招收對象與遴選標準依所規劃課程之內涵與屬性認定,相關訊息請洽各辦訓單位課程承辦人員確認
五、課程費用
今年度衛福部未補助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由各辦訓單位依所規劃之課程內涵與屬性酌收合理費用。
六、報名方式
有意願報名者,請洽各辦訓單位課程承辦人員。
七、相關辦訓單位課程資訊
今(110)年度各辦訓單位已通過課程審查之民俗調理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及其開課日期、時程與地點,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