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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調理業認證及訓練課程尚規劃中,請勿宣導不實訊息,以免觸法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4-10-21
  • 更新時間:104-10-21
近日,迭接獲民眾洽詢某民俗調理團體辦理「傳統整復推拿職能認證」師資培訓班,於媒體公開招生並聲稱考核通過可擔任職能認證師資乙事,為使民俗調理業者適法從業,本部認為有澄清之必要。
為提升民俗調理業服務知能,建立證照制度,本部業已完成「傳統整復推拿初級技術員職能基準(草案)」,並送勞動部審查中,惟尚未完成審查與公告作業,將來職能基準通過審查後,會公告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發展應用平台,供學校及團體發展職能導向課程。至於民俗調理業認證考試制度及課程訓練尚在規劃中,目前無任何團體取得該課程認證,若團體引用尚屬政策規劃階段之會議決議及「傳統整復推拿初級技術員職能基準(草案)」,公開招生辦理職能認證師資培訓班,已有誤導從業人員之虞。
另按「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14條規定,人民團體辦理之業務或活動,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有關法令,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其財務收支,事後並應公開徵信。爰此,民俗調理團體應從其規定辦理,倘有違反前揭規定,可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處辦,請各民俗調理團體自律,勿宣導不實訊息,以免觸法。